October 14, 2009

历史断面里的人性密码(3)

三、战争经济学

前面我们谈了商鞅变法中的几个技术问题,对变法的内涵有了大概的认识,又了解过商鞅如何把军国主义政策“卖”给秦孝公,不过这些还不够透彻,也谈不到规律性的总结,于是这又催生了另一个问题:为什么军国主义政策能使国家“强大”到足以支撑旷日持久的战争,战争与经济又有什么内在的联系?我们已知,农战思想,侧重的是“战”,战即战争,那么什么是战争呢?孙子说战争是“存亡之道”,克劳塞维茨说战争是“暴力行为”,两者的说法都完全吻合战争的特点,但没指明其本质。究其本质,实为政治的延续。战争——作为人类社会成集群地大规模互相残杀,它一旦发生,就必然有着深刻的政治原因,或是为了利益,或是为了意识形态,更有可能两者皆有之。参战的双方,一定是在常规政治手段解决不了相关的利益纠葛问题,才会采取这种暴力流血的方式来解决。虽然这种方式解决问题快捷有效,但是它的负面作用也不可小视,那就是巨大的破坏性。为了避免这种破坏性带来的危害,一些军事理论家就提出了“攻心为上”的理念,具体的策略如恐吓、讹诈等。

战争可能发生于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民族(部落)与民族(部落)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甚至是宗教与宗教之间——也只有这些大的人类集群间的利益冲突才具备导致战争的条件。战争的根本原因,往往是战争的目的所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无论是政治之争,或是意识形态之争,核心的目的都脱离不开经济范畴。换言之,这两者的利益必定或直接或间接地囊括了经济利益。

秦孝公认同商鞅的农战理念,无异于认同了用武力的方式将经济价值从其他人手里掠夺过来的意图。对于孝公的想法,我们无意做道德上的批判,在这样的问题上,做道德批判的意义也很寥寥。我们要做的,至多是从中窥出一些未曾披露过的信息。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孝公最想通过战争得到的利益是什么。毋庸置疑,政治意义大,经济价值高的事物当是首选。纵观历史,我们会发现,政治意义最大的资源莫过于土地;而结合战国时期的生产环境及条件,我们又可知,当时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也惟有土地——土地是当时经济活动中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有了土地才有农业生产的空间,有了农业生产,就有了粮食,有了粮食,才能养活人,才能有供养统治阶层的经济富余。因此说,无论金、银这些贵金属,还是珠宝玉器这些奢侈品,较之经济价值,无一能超过土地。可以说,土地是最佳的战争标的物。甚至说,土地那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硬通货。

然而战争这个东西,远不是想想那么简单。能不能打,什么时候打,怎么打,打不打得赢,打完了怎么办,这一系列的内容就成了另一个问题。

战争,作为大型的社会集群活动,决不可能孤立存在,更不可能突然发生。在战争前的准备工作,是非常复杂且细致的。《孙子兵法》中所言“庙算”正是这种准备工作中的一环,是谓“多算胜少算”。“庙算”到底指什么呢?单从字面上理解,庙指庙堂,代指朝廷、政府,算指算计,引申为统筹、策划工作。严格些讲,庙算是指掌控政治资源的人对战争元素进行有计划地处理、配置,以准备进行战争,和对战争进程的控制。战争的元素主要囊括:人、武器、食物、战场。无论古今中外,任何时间、地点所发生的战争,无一能脱离开这四个元素。我们可以看到,扣除战场这个元素外,其他三个元素又都与经济有着密切的关联。 人,在战争过程中,充当着战斗力;而在生产过程中,又充当着劳动力。若我们以单以经济价值获得的视角去看待,那么战争俨然就成了一种另类的生产。而武器则成了“生产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武器的质量就决定了“生产”效率的高低,武器的数量就决定了可以参加“生产”人数的多寡,武器生产的效率就决定了因工具而导致“生产”停滞时间的短长。这简单的经济逻辑充分地展示了经济之于战争到底处在何种地位了。至于食物,这维持生命的最基本经济元素,就更无须多言了。甚至说战场,也和经济密切相关,这里暂不详解,待到后文合适的场合一并解释。

我们一直着力探讨着有关战争的物质因素,那么这是战争决定胜负唯一的因素么?显然又不是。一些非物质因素,也在悄然无息地影响着战争的进程和结局。典型的如,作战者的战斗意志和欲望,作战群体的人力组织效率,作战群体的配合、协同熟练程度等等,都在战争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历史上有很多在物质因素上有所欠缺,但是由于非物质因素的富足而导致战争的最后获胜。例如后世中的破釜沉舟、背水一战,都是所谓的“以少胜多、以弱胜强”。这似乎违背了《战争论》告诉我们的道理:数量上的优势不论在战术上还是在战略上都是最普遍的致胜因素。但是我们忽略了其中一个问题,那就是有效数量和物理数量未必相等。作为社会人,应该能意识到,有的工作,作为个体并不能独立完成,而是需要一个群体来协同完成。进行这样的工作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组织及合理的配合,就不能达到这一群体的最大工作效率。我们假设这个群体是100人,由于上述因素,完成工作的进度只相当于30人的效果。那么100人无疑是物理人数,而用30人的工作效果来换算衡量,30人是有效数量。这也就回到了前文的问题:有效数量与物理数量不对等。战争,无疑是这种群体完成的社会性工作。

回过头来,我们用“有效数量”这个思路走进《战争论》的观点,就变得好理解了。但是我们又发现了个难解的题目,就是物理数量容易计算,而有效数量却非常难以计算,在没具体进入工作(开战)前,我们根本无从衡量。应该说,采取措施,尽最大可能提高己方部队中作战单位的“有效数量”,是做为每一个战争策划者的必修课。常见的措施如军事训练,设置军功制度等等。这又是种经济的题目,以军事训练为例。训练,必然要耗费时间。扣除机会成本,不仅等值时间所创造的经济价值要被抵扣掉,在这段时间里还要有额外的经济消耗(如吃饭,如武器的损耗等),若是没有足够的经济储备,定是难以为继的。

战斗意志和欲望,是影响作战单位有效数量的一个关键因素。单体作战单位积极而旺盛的战斗意志,会使其全力以赴投入到战斗中去,尽可能发挥个体的最大工作效率。由于人的攀比及互相影响心理,一个群体中,单体的心理及行为会影响到其他单体,从而催生整个作战群体的战斗意志。相反,单体的消极行为也可能渗透到作战群体之中,使之战斗意志降低、衰减。这种可以影响到群体作战单位有效数量的非物质因素,通常被称为“士气”。正面的非物质刺激,通常被定义成“精神激励”。精神激励,作为一种正面刺激的辅助作用,往往有特殊的功效,但是完全依赖于它,则会丧失作用,有的时候还会起到反作用。广普有效而可持续使用时间长的正面刺激手段,当属经济交换。用这种思路去思考,我们一定要清楚地认识到,个体参与战争行为是种经济手段而非其他。比起把这行为定义成职业,我更愿意将其定义成一种生意,以命为本的生意。既是生意,就要逐利,利是多多益善。以命为底本,活命即是保本,然而命不能多赚两条,于是利便是身外之物,即经济利益。可预期“利”越高,那么积极搏命的动力就越足,是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可预期“利”越低,甚至无“利”可图,那么谋求保本之道的念头就应运而生了,比如出工不出力,甚至逃避战争,在战争过程中私自脱离战场,是谓非战斗减员。通常,人对利益追求的意志随着利益放大而愈加坚定,即利益的大小与获得利益的意志坚定程度成正比。在战争中完成战术目的的成绩和所获得利益挂钩。这战术成绩通俗的说法叫军功,利益与军功对等。通过对二者进行的换算,我们不难发现,这又是个经济的选择,而且这个问题有史为证。《商君书农战》载:不以农战,则无官爵。联系到商鞅变法后秦国的“二十级爵位”制度,我们可知,“爵”不是个空头荣誉,而是有深刻的经济利益如影随行般伴随着的:级别低的,可以多分地;级别高的,可以吃皇粮,即由政府的财政收入供养。而没有爵位的,就不能享受到些经济利益。这俨然是以爵位为核心、为基准的权利与财产再分配运动!至此,我们回过头来看第一节中提过的“以私斗为耻以国斗为荣”,应该清晰地认识到,这只是处于辅助地位的引导,而不是主导事态进程的核心因素。

然而以命为本的生意,毕竟风险过于巨大,属于下下策,但凡不是走投无路,都不会选择它做谋生的行当。或者说,这依然是种经济的选择,当任何选择都不比以命为本的成本更低时,这就成了唯一的选择。我们换个角度考虑:作为普通个体,他们可能并不愿意从事这种以命为本的交易,不过有人却期望他们以命为本,而这人恰恰又具备这样的能力(如控制国家机器这威力巨大的工具):无限度提高这些普通个体其他出路的成本,以至于彻底断绝他们其他的出路(如商鞅对商业等采取极其苛刻的政策,彻底毁灭其经济来源的渠道)。当他动用这种能力时,普通个体变得别无选择,一批未来战场上的搏命之徒就此出炉,是谓战争动员。说了这么多,我们好象已经触摸到军国主义制度缘何可以支撑起旷日持久战争的神髓了,一个模糊地影子正若隐若现地漂浮在眼前。但这还不够,我们要尽其可能地勾勒出这制度的全貌。值得我们注意的一点是,史料中,农战政策里,务农也是可以拜爵的。军功可以拜爵,农功(姑且这里称为农功)也可以拜爵,倘若说,这农功不须以血相搏,工作强度偏低,同军功不能对等,哪还有人愿意以军功换爵位。历史的进程告诉我们,秦并未因农功而导致军功缺失。由此我们可做一推论:因农功获得爵位所需要工作强度与因军功大致相当,才使得这二者未因其一而偏废。想到这,我突发奇想,如果我们把这农功获取的范围扩大化,演化成一切生产活动皆可获得,只要达到一个高标准(标准高到需普通劳动力接近搏命的姿态才能达到)即可,那会是幅什么样的画面?以近似搏命的态度来发展经济,怕是很容易就可以释放出最大生产潜能吧。然而若非关系生死,谁又肯如此努力劳作呢?我们不难想象,最容易造就这种局面的原因,除了正在战争外,只有准备战争。

战争,是种对经济消耗巨大的行为,于经济学范畴,可以将其看做需求;而被战争激活的巨大经济产能,则可以看做供给。供给与需求,将形成一个经济发展的循环链,战争的高消费逼迫着产能继续提高,高产能给战争以支持,两者成为共生互相促进的因素。从这个逻辑来说,符合一些经济学者的理论:战争可以促进经济增长。黑兹利特的“破窗理论”是对战争拉动经济这观点彻底持否定态度的,他认为,人们投入在战时经济中的精力,用于非战争时态的经济,也能取得非常大的发展,因此靠战争拉动经济是种谬论。不过黑兹利特先生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非战争时态,非生死攸关,人是否能有动力以搏命的姿态来创造经济价值,从而达到社会经济产能的最大效应。我想,答案应该是否定的,因为人的惰性。战争拉动经济,从现实考虑,的确有个悖论,与人相关。首先,战争是场杀戮,从客观上讲,杀戮会导致生产力从地球上消失。没了生产力,经济也就无从发展。从主观上讲,战争是为了经济,而经济是为了满足人的消费需求。而人们因忙于杀戮,忙于生产而无心消费时,难道这就是他们的初衷吗?这个令人头疼的难题,还是留给大家们自己去斟酌吧。

联系到前文所言的,商鞅变法后秦国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整个社会体制无不是围绕着战争而建立的,这完全符合军国主义的特点:通过综合运用经济、政治手段,进而改变经济秩序,由经济秩序的改变,导致社会文化产生了扭曲,最终将国家打造成一具战争机器。毫无疑问,这种体制的爆发力是非常强的,因为这是在尽其可能地挖掘整个国家的战争潜力。然而,这种体制往往避免不了透支未来,于是可持续性就成了问题。一旦耗光了所有战争潜力时(如没有足够的经济支撑,如有生力量不足以维系继续战争),战争机器无力发动,停止运转时的惯性,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非常大的冲击。而更可怕的是另一种情形:当消灭所有对手后,当无战可打的时候,依附于这个体制生存的战争单位就没了获取养分的土壤(比如军人不再能获得军功,丧失了进爵的阶梯,从而丧失了获取经济利益的机会),这个体制就会产生癌变,甚至会自我吞噬,而这过程中,给社会安定带来的打击将是毁灭性的,这便是后文了。